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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礼赞至美(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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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香鬓影间,吴桐看到了那抹倩影。

那是一位英国女子,正端坐在钢琴吟唱,宛若古希腊雕塑里的缪斯。

因为地域和文化造就的差异,在不同人种,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彼此对美的定义,从未有过唯一的答案。

然而即便如此,有些大一统的视觉欣赏,深植于智人的基因深处????而眼前这位女子,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基于人类视觉共识的至美。

月光仿佛凝结在了她的肌肤上,晕染出象牙般的洁白无瑕,耀眼的光芒为她勾勒出一圈金边,把窈窕典雅的体态彰显得淋漓尽致。

她的面庞轮廓清晰锐利,眉弓与鼻梁的衔接,下颌与脖颈的线条,都构成了精妙的数学黄金比例,创造出一种沉稳又夺目的优雅。

一头浓密的棺木色褐发在颈后松松挽起,只留几缕不听话的垂丝披在耳侧,她眼眸是灰蓝色的,好似泰晤士河上冬日清晨的雾霭。

樱唇轻启,她正用女低音沉沉吟唱,声线并非清冽,而是一种带着细微沙砾感的醇厚,恍若酒窖橡木桶里陈年的威士忌,缓缓流淌在激昂的交响乐里,自成一方底色。

相衬之下,她脖子上的宝石反似成了赝品,她的双眸才是真迹。

吴桐不禁有些疯了,此刻在他的东方脑海里,只剩一个词来形容她的美??惊心动魄!

然而,就在这时。

这片由音乐营造的宁静,被一阵尖锐的童声打破了。

不远处的廊柱旁,几个穿着精致天鹅绒童装的孩子聚在一起,目光正毫不掩饰的投向孟知南,窃窃私语间夹杂着压抑不住的嗤笑。

“快看那个女人,嘿嘿,居然长成那副样子!”

“我听说,黄种人都是猴子变的!”

“瞧她那身衣服,丑死了!比我母亲的差远了!”

尖刻的话语层出不穷,其中声音最大的,是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男孩,看上去应该是这群孩子的头头。

他嘴角噙着冷笑,上下打量了几眼孟知南后,清清嗓子抬高声音,足以让附近的人听清:

“我敢打赌,那个中国女人的裙子底下,肯定藏着一双可怕的‘三寸金莲'!”

见同伴面露不解,男孩昂首挺胸,语气里带着一种显摆“博学”的得意:

“我在我祖父的东方图谱里亲眼见过!你们知道吗?中国父母都很残忍,他们会在女儿很小的时候,把她们的脚骨硬生生掰碎,然后用布条裹起来,让脚永远长不大,故意制造出一种畸形的样子,认为这就是美......”

他双手来回比划,描述得绘声绘色,周围的小听众们发出阵阵惊呼,纷纷看向孟知南,眼神里满是猎奇与鄙夷。

那眼神,像是在看景,像是在看物,唯独不像是在看人。

吴桐就站在不远处,听清了全部。

东方医生的目光骤然转冷,循声望去。

他不仅看到了那几个口无遮拦的孩童,更瞥见旁边还有几位手持羽扇的贵妇,她们正用扇子半掩着脸,齐齐望向这边,眼角眉梢泛出心照不宣的轻笑。

那笑意里的傲慢与偏见,比那些孩子的童言无忌更伤人。

显然,她们并未觉得这番言论有何不妥,甚至隐隐认同。

这一刻,吴桐蓦然意识到,这些冠冕堂皇西装华丽的绅士贵妇,和那些街头寻衅的伯明翰小子,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华人血统在他们眼中,就是原罪......

就在这时,旁边的约瑟夫?李斯特教授,脸色猛地沉了下来。

他也听到了这番粗鲁无礼的哂笑,尤其是在看到那带头男孩后,更是又惊又怒。

“托比!”老教授转过身,厉声喝道:“不许胡说八道!谁教你的这些混账话!立刻过来向这位女士道歉!”

那个名叫托比的男孩被吓了一跳,他冲老人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全无半点悔意。

孩子们一哄而散,跑向了大厅的另一端。

李斯特教授叹了口气,他转向吴桐和孟知南,脸上满是尴尬的歉意:“吴医生,孟小姐,万分抱歉!方才那位......是我的孙子托比。”

“他父亲......唉,和我一样整日埋首实验室,疏于管教。”老人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不知他从哪里听来这些荒谬的言论,我回去一定会告诉他的父亲,好好教训他!”

孟知南站在原地,纤瘦的脊背挺得笔直,嘴唇颤动不止。

那些话语像细密的针,一根一根深深扎在她的尊严上。

她可以忍受陌生人的审视,却难以承受这种基于刻板印象的羞辱,尤其......这些话还是出自一个孩子之口,而周围的大人竟然也默许这种说辞。

她豁然抬起头,眼圈通红,强忍住没有让泪水掉下来,用带着委屈的倔强声音,对吴桐飞快说了一句:

“先生......我不缠脚。”

说完,她再也无法停留,几乎是立刻转身,提起湖蓝色的软缎裙摆,快步穿过人群,向着宴会厅一侧的阳台玻璃门走去。

吴桐没有立刻追上去。他站在原地,看着孟知南消失在阳台的夜色里,然后缓缓的将视线收回,落在那群孩子消失的方向。

厅内温暖的灯光映在他眼底,丝毫照不进那片深不见底的暗沉。

拜耳先生和威斯考特教授彼此对视了一眼,随后,拜耳先生轻轻摇了摇头。

他拍了拍吴桐的肩膀,低声道:“收拾收拾心情吧,吴,希望接下来,你的演讲可以征服这些傲慢的家伙。”

玻璃门在身后重重合找,隔绝了满堂喧嚣的气息。

孟知南攥紧裙摆的指节煞白,指甲深深抠进了掌心里。

她再也克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雕花石栏外夜色朦胧,雾霭中的伦敦城华灯初上,好似一场永远不愿醒来的浮华旧梦。

她靠在栏杆上极目远眺,可怎么也望不见天边那轮明月????正如她再怎样踮起脚尖,也望不见千里之外的故国。

霎时间,山西平定州城外那棵枝叶苍苍的老槐树,夕阳晚霞下浑厚的黄土坡,秋日里漫山遍野的红枣子......一幕幕滚烫的砸进心里。

异国漂泊的孤独,与方才那场无端的屈辱绞作一团,狠狠刺进了她不曾设防的乡愁里。

"09......"

她像一个走失的孩子,缓缓失力蹲下,蜷缩成一小团,抱住膝盖泣不成声。

就在她哀哀哭泣的时候??

身后的玻璃门,被无声拉开了。

来人正是那位在伦敦爱乐乐团,颂唱女低音的至美女士。

她把玻璃门拉开又合上,手持一杯香槟,翩然走到孟知南身边。

“这里的空气,是不是比里面那些香水和雪茄味,要清新许多?”她浅笑开口,嗓音如大提琴般悦耳动听。

孟知南吓了一跳,有些慌乱的抬起泪眼,立时就认出眼前人正是晚会上最耀眼的女士之一。

就在她慌乱得不知说什么时,那位女士兀自转了身,她扬起美眸望向夜空,旋即收回视线,轻叹一声道:“讨厌的雾霾......”

孟知南闻言心尖一颤,暗暗惊讶这位光彩照人的女士居然和自己想到一起去了,而那位女士只是微微一笑,从手包里取出银烟盒,把一支细长的香烟熟练装在海柳烟嘴上。

“介意我抽一根吗?”她轻声问道,灰蓝色的眼睛在夜色中格外温柔。

孟知南连忙摇头:“不介意的,您请便。”

咔嚓一声,打火机窜出小小火苗,将她的面容映照得愈发精致。

在那一?那,孟知南恍惚觉得,她瞳中反射的光彩,比颈间佩戴的红宝石项链还要绚烂。

女士轻轻吸了一口,红唇微启,吐出的烟雾在夜色中缭绕??这个本该粗俗的动作,在她做来反而平添了几分难言的优雅魅力。

就在这时,夜风忽然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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