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本来就是咱们国人的公共文化资源,某个企业还想独占,吃相真的太难看了。”
“是啊!那红星瓷厂这回是太冤了,用的就是咱们国家的传统纹样啊。”
“咱们也在拙正园找一找,应该不止眼前这一处,这些木雕花纹和花窗上,有用到类似传统纹样的咱们也拍下来,传到网上论坛去!”
“对对对!咱们也尽一份力,不然要真让对方得逞了,万一哪天派人来把拙正园的花窗给封了,说侵犯其商标,那就搞笑了。”
“是的,不能坐视不理....”
而在正园发生的这一幕不是个例。
全国各地的网友在冲浪时看到了这个消息后,纷纷加入讨论,表达自身观点。
在京华大学校园论坛上,有热血学子旗帜鲜明地发声:
“抵制文化掠夺!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
其以万字长贴,细细罗列出了包括柿蒂纹在内的传统纹样在我国的流传和演变过程,以及是怎么传到西方去,再被西方企业略加改动后注册成商标的。
帖子内容考据严谨,还配了各种文物和史料的图片,可见用心。
这个帖子一出,迅速传播到网上各大论坛,进一步推高了全网讨论趋势。
当然,网络上大部分人都站在红星瓷厂这边,认为红星瓷厂不构成商标侵权。
慢慢的,也冒出来一些反对的声音,明里暗里支持池葳集团。
比如有一些自称是商标律师和法律专业的人表示,不能以网上舆论绑架法院的正常判决,要尊重法条的规定,在目前商标法规定的框架下,红星瓷厂被判侵权并不冤。
也有些人在网上论坛的发言评论看似中立,实则夹带私货:
“我来说句实话,这事本质上就是红星瓷厂的商业炒作,大家不要盲目跟风,大家可能是被利用了!
不过一场商业纠纷而已,哪里扯上了抄袭华夏传统纹样?
其实像这种四片叶子放一起形成的花纹非常基础,很多国家都有,不是华夏独有的。
比如这个两河流域出土的这个距今四千年的陶盘上,就有类似的花纹...”
文字评论下面还带了相应的外国文物图片,以其所言的客观性。
有眼尖的网友一眼识破对方伎俩,进行跟帖,把其底裤都给扒了:
“你们这话术培训不合格啊,论据和结论明显自相矛盾!既然你说类似纹样不只是东国专有,其他国家也有,那么全世界都有更加可以说明这些纹样是华夏贡献给全人类的文化财富,不可被注册为独占商标。
随着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讨论,网上的热度持续走高。
这样引起了各地报纸媒体的注意。
先是江赣省的省级报社记者现场跑去景都镇市采访了红星瓷厂。
然后是京城的新世纪周刊、普法时报等全国性报社和媒体及南方的报社周刊都跟进报道。
张厂长在厂里接待了一波波又一波的记者朋友。
张厂长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此事感谢社会各界和大众的关心和支持!
我们已经再次向东国商标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认为池葳集团的几款商标来源于我国传统纹样,不应该被注册成商标进而由某一主体独占。
同时针对商标诉讼案件,我们已经递交了上诉状,上诉至江淮省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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