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的天空上悬着一颗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维克多极目远眺,看到荒原的尽头是一片昂首挺立、绵延不断的巍巍群山。
“前面就是拉加斯山脉的始端、‘长路’的终点……”
神出鬼没的老洛克来到维克多的身边,为他介绍道:“维克多先生,欢迎您来到‘群山之国’——巴巴特勒。”
……
石火酒馆,是“圣纳堡”商贸区中最热闹的酒馆之一。
傍晚,正是酒馆最为热闹的时候。
本地的居民、外来的商贩、自持武力的冒险者们,在酒馆中大口喝着酒、吃着肉、调笑着酒馆的女招待,炫耀着自己的收获!当然,那些发了大财的家伙们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了……没人知道他们是生是死。
“知道吗?”
一个酒糟鼻头、长着杂草般褐色头发的干瘦男人在和他刚刚认识的朋友夸耀:“……那铺天盖地的狼潮,你们只要看上一眼、就会吓得屁股尿流!”
听到“狼潮”这两个字,酒馆的人们起了兴致、他们纷纷好奇地问道:
“贾尔斯,你都看到了什么?说来听听啊!”
“别吹牛了!贾尔斯!就你那这小身板,遇到狼潮还能活下来?”
“快具体说说!别卖关子了……”
“……”
“咳咳……”
在清清嗓子后,酒糟鼻贾尔斯神气活现地说道:“那一天,我所跟随商队遇到了未知的危险……在领队的指挥下,整个商队在一座小山丘结成‘车阵’……刚刚入夜之后,一阵剧烈的震动从我的脚下传来!”
“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一片幽绿色的光海!!”
“……没错!那是狼群的眼睛……”
“所有人都吓呆了,接着就乱成了一团!我的腿就是在慌乱之中受的伤……”
说着贾尔斯指了指自己的左腿,“你们看,这条腿就是在那个时候给崴到了!”
“红鼻子!你继续说啊,我们对你那条长毛的臭腿,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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