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霍梅自己挑了两套衣服,沈薇说让杨凤去结账时,霍梅就把她拦了下来。
“这钱我来给!”霍梅还为自己的慷慨,找了一个非常恰当的理由,“今儿少给你了一个红包,让阿姨补偿你一下。”
最后结账下来,几个人一通大采购总共花了将近两千块,在这样的时代,这差不多是一个工人家庭全年的收入了。
但霍梅给钱的时候,却是眉头都不眨一下,甚至连发票和收据都不要。当然这不是她不懂,而是为了尽可能迎合沈薇的个性。
在她看来,沈薇是绝对不缺钱的,就薇薇月那个生意,估计一个月就能帮她赚好多万。而从刚才买衣服的架势来看,她的钱赚得很轻松,花得也是如同流水,那些衣服只要是看着喜欢的,连价格都不会问,直接就要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霍梅学习过的知识和理论,知道这种人最看不起抠抠搜搜的人,所以今天她必须也要大方到底,这样才能获得沈薇更多的好感。
而事实证明她是对的,帮沈薇买了一堆衣服之后,沈薇对她的态度就更亲昵了,走在街上都是一直挽着她的胳膊,亲密无间的样子跟亲母女没啥区别。
所以霍梅觉得,沈富贵以前说沈薇难伺候,其实是他根本不懂沈薇。
别看她是个大学教授,现在还成了院士,但她其实跟大多数年轻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喜欢漂亮衣服,喜欢高级香水和名牌手表。
沈富贵之所以觉得她难伺候,是因为两人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就沈富贵那见地上掉了两分钱眼睛都会冒光的样儿,估计沈薇看了就会心烦,又怎么可能相处到一块儿?
又去别的地方逛了一会儿,沈薇便找了个借口回家了,临走时还跟霍梅约好,下个周末还要一起去香山公园看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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