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恪恪,放心吃!”见李恪还磨蹭,林云轩也是没脾气,只好再催他一句。
“少爷,我能尝一块吗?”忽然旁边传来个女声。
大家转头,发现是坐在林云轩身边一个书生打扮的姑娘。
程处亮他们仔细一认,哎?这不是两个月前在城门口跟林云轩赛歌的那个歌姬吗?
“你叫……什么烟来着?”程处亮拍着脑门喊。
“小女伊姬然。”她起身行了个礼,眼睛望向林云轩。
“吃啊,本来就是做给大家吃的。”林云轩点点头,这丫头胆子还挺大。
伊姬然夹起一块排骨,蘸了蘸料,正要往嘴里送。
“少爷,我也要!”绿珠突然站起来,也夹了一块,坐下还瞥了伊姬然一眼,蘸了酱就往嘴里塞。
好家伙,吃个排骨还能较上劲?林云轩看得头大。
“吃吃吃,谁想吃自己夹!”估计李丽质待会儿也得凑热闹,林云轩赶紧招呼。
但这回没人动,全盯着伊姬然和绿珠。
伊姬然小心咬了一口,本以为会腥臊难忍。
结果入口却是满嘴肉香,调料味儿也足!
“天,太好吃了!”她眼睛一亮,忍不住惊叹。
“少爷!真的好吃!”绿珠紧跟着也喊出声。
程处亮他们几个对视一眼,筷子嗖地全伸向盆里。
“我去!绝了!大哥你太不够意思了,猪肉这么香不早点说!”程处亮边啃边嘟囔。
“处亮,有肉还堵不住你的嘴?”
秦怀玉用油手在程处亮头上拍了一巴掌。
“秦怀玉,别碰我头!看你那手,把我脑袋都搞脏了。”程处亮摸了下头,发现油油的,马上不乐意了,大声叫起来。
“吵啥,你那头刚被猪弄了一身粪,跟干净根本不沾边好吧?”秦怀玉哈哈笑,又伸手从盆里夹了块排骨。
“丽质,来吃排骨。猪肉比羊肉不容易上火,更适合女孩。”林云轩看大家抢着吃,赶紧夹了块最好的排骨放李丽质碟子里。
李丽质还因为刚才丫鬟抢风头有点不爽,现在看林云轩主动夹菜,心里美滋滋的。这可是独一份的待遇。
“林公子,猪肉真这么好吃吗?”李丽质看着大家抢排骨,好奇地打量这颜色像羊排的猪排。
“当然好吃。从今起,猪肉就要把羊肉挤下去,变成咱们华夏人最主要的肉了。”林云轩一脸认真。
“而我,会是历史上头一个吃改良猪肉的人,肯定要记进史书的。”林云轩得意地补充。
“哎呀,气死我了!”旁边几个人都竖耳朵听林云轩吹牛,现在一听,全都捶胸顿足后悔坏了。
早知这样,就算是一盆屎,也得闭眼吞下去啊。
“林兄,你不够意思啊,刚才咋不早说?那我就能当史上第一个吃猪肉的皇子了不是?”李恪揪着头发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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