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让君临天放心地加快了马车速度,五天后,顺利回了皇城。
煜王回来了……
带着女人回来了……
前煜王妃的儿子被这女人收买了……
这女人生得比煜王妃更妖媚……
这些消息如纸片般飞入皇城的大街小巷。
于是乎,花重生回来的第二天,就成了覃国又一大名人,仅次于煜王的名声之后。
“声名鹊起啊!”花重生听了知秋的回报,托着腮看向窗外,只有一句这么的感慨。
在这古代要出名,简直比现代简单容易多了。
知秋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越看花重生越觉得好看,不禁赞美:“小姐,你从哪找的这身子啊,好漂亮,有种独特的美。”
花重生噘了噘嘴:“我这是混血儿的,当然独特,这回我倒看看谁还能用人皮面具冒充我。”
花重生凉凉地看了眼趴在榻上睡得香甜的君天歌:“可怜的我宝贝,这么小就要被人骂认贼做娘了……”
知秋被她一说,心情也低落起来:“小姐,要不让王爷派人去镇压一下,晚上割几个人舌头,他们就不敢再乱嚼舌根了。”
花重生摇头:“这种事啊,是灭不了的,更何况他们看到的便是这个事实,也不算造谣。你看到的第一眼,还不是快气哭了。”
回来王府的那一天,知秋虽然早就听说王爷找到的是小姐,可是看到君临天抱着一个陌生人的时候,还是气得龇牙咧嘴,差点找君临天拼命。
后来花重生一再保证自己就是她小姐的,她才稳定下来情绪。
若不是红梅抱着她,估计她都将君临天的脸给抓破了,当然,要她进得了君临天的身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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