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
无法挣脱的天罚发出悲愤的吼声,他不想跟龙小玩下去了,因为这是玩命。他还不想死,还想好好的活着。同归于尽不是他的目的,所以在榴弹将要落下的那一瞬,充满悲愤的进行投降。
“嘭!”
龙小松开天罚,一脚踹在对方的腹部。
两个人同时朝后飞去,重重落在地上。
“轰!”
榴弹落下,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两个人二话没说,转身逃出交战区域。
这是龙小的胜利,他逼的天罚投降。玩命是玩命,当命可以保住的时候,他才不会傻乎乎的去死呢。但是一系列的行为的确把天罚弄得焦头烂额,说到底,不是因为天罚的骨头软,而是价值的问题。
为了杀一个龙小把自己葬送,这不符合天罚的价值观念。他就算死,就算跟别人玩命,玩同归于尽,也得找个更狠的来玩。
很明显,让一头狮子跟一条鬃狗同归于尽是不可能的。可让一条鬃狗跟一只狮子同归于尽却是完全可以的,而且鬃狗会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相对比而言,天罚就是狮子,龙小就是鬃狗,狮子总得爱惜自己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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