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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法”机构(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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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入中书省后,凡是原条例司的属员,全部授予官职,变法事宜交付“司农司”。由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吕惠卿兼任司农寺。

“制置三司条例司”虽然只存在一年零三个月,却为变法的前期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可以说很好的完成了历史使命。

“制置三司条例司”同时也完整地起草了三大主体法律,“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

吕惠卿接管司农寺仅四个月,当年九月,吕惠卿父亲去世,吕惠卿按制度去职“丁父忧”,判司农寺位置空缺,王安石推荐曾布代替,可是曾布资历尚浅(年仅三十五岁),下属不服气,不久换成胡宗愈,然而胡宗愈对变法不积极,王安石又将知谏院邓绾升迁为侍御史知杂事,兼判司农寺。

佐料:邓绾,成都双流人,公元1070年,邓绾通判宁州(甘肃宁县),他上书赵顼道:“陛下得伊尹、吕望辅佐(指王安石),颁布青苗、免役等新法,人民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臣从宁州所见,便知“一路”(相当现在的省)情况,从“”一路”来看,便知全天下都如此!这真是世上少有的良法,请陛下不要因为没有根据的议论而放弃啊!”

地方官上书皇帝,先要经过中书这一关口,王安石见了这封歌功颂德的奏疏,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不久,邓绾的上书便产生了奇效,赵顼召他进京入对。赵顼问他认识王安石和吕惠卿吗,邓绾回答不认识。赵顼庄重地介绍道:“王安石,乃当今圣人,吕惠卿,也是当今贤人!”

邓绾退出,遇到王安石,极尽谄媚,好像面见很熟悉的老上司一样。宰相陈升之打算让邓绾回宁州担任知州。算是提了半级,邓绾听说后,很不满意,失望地道:“急着召我进京,怎么又让我回去?”

有人问:“你想要什么官位?”

邓绾毫无廉耻地道:“最起码应该做馆阁吧?”

那人接着讽刺道:“做谏官不是更好吗?”

邓绾马上接口道:“那当然好!”第二天,朝廷果然下诏让他担任集贤院校理。这显然是王安石起了作用。看来,喜欢听奉承话是所有人地通病,哪怕你再贤明也不例外!

在京师的同乡都笑骂邓绾,他满不在乎地道:“笑骂由得你们,好官还须我来做!”

不久,邓绾又升迁为知谏院。真是一封马屁奏疏搭天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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