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口红
沈秀兰俏脸含怒,瞪了那个男同事一眼:“马建文,你别乱喊!请称呼我的全名!”
她又介绍道:“这位是我男朋友李云海!”
那个马建文嘿嘿一笑,朝李云海伸出手来:“你好,我是马建文,我和沈秀兰都是在电脑室工作。”
李云海点点头。
马建文握手的动作很用力,像是别有用心的想捏一捏李云海的斤两。
可惜他失算了。
李云海手上的力道,足以痛得让他哭爹喊娘!
还好李云海手下留情,没有使用错骨手,不然能让他痛得当场掉眼泪。
马建文松开手,连着甩了几下,讪讪的一笑:“你们聊吧!我走了。”
他骑着车离开。
沈秀兰嘟嘟嘴,说道:“云海,马建文就是这样的人,跟我们办公室里哪个女人都爱开玩笑!”
她长这么大,还没有用过化妆品。
西州人出了名的爱过夜生活,没想到这一优良传统,从80年代就有了。
沈秀兰来到一个卖化妆品的摊位前。
她拿起一支口红,好奇的问摊主:“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沈秀兰扁着嘴,仿佛随时可能哭出来:“云海,十块钱,就这么浪费了!”
大多数市民的粮油票,省着一点吃还是够用到月底的,顶多也就是最后几天打点饥荒,就只能花钱到外面淘换不要票证的食物来吃。
李云海挥了挥手,对沈秀兰说道:“我们走!要买也不在她这里买!”
来这里消费的大都是年轻人,大家三五成群,骑着车翩翩而来,各家店门口密密麻麻停上三四排、数百辆自行车。
她骑着车,和李云海并肩而行,说道:“电脑室的工作其实也很辛苦的!这几个晚上,我天天加班,不是打材料,就是复印文件。”
“嘿嘿!是啊,不过我家里少一个挂油壶的架子,挂在你嘴上,怎么样?”
进入80年代中期,在西州这样的大城市,有钱就能买到大部分食物,但去指定粮店购买主粮,除了带上钱,还要凭粮本和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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