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歌手和制作人可能会分走一定的利润,但是公司肯定还是占大头。
最重要的是有了这些奖励,能够刺激所有人都全力投入到唱片的制作之中提高唱片的质量,直接的反应就是提高唱片的销量,那样公司的活力无疑更高,这应该算是高投入高回报。
“这样最好不过了。”段氏兄弟开心的点头道。
因为两人都是音乐制作人,自己能够从唱片中获利自然点头同意,至于郑镇坤作为公司股东也是举双手赞成。
接下来五人就开始商量着具体的待遇方案,陈淑芬作为一家唱片公司的领导者,对于唱片市场也是十分熟悉,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最主要的其实就是关于唱片分红的定案,最后经过讨论的结果是三流歌手每张唱片可以获得一元港币,不享有本地以外唱片销量分红。
不要小看这一港币,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可是唱片市场的黄金时期,稍微卖座的唱片都是几十万保底的。
因此一张唱片就能够带来几十万港币的收入,也就是相当于百万台币入账。
对于三流歌手来说不算少了,更何况这只是唱片分红,其他的商演、广告、红包都不少。
二流歌手每张唱片获得3元,不享受本地以外唱片销量分红。
一流歌手每张唱片获得6元,也不享受本地以外唱片销量分红。
顶级歌手每张唱片10-15元,享有本地以外唱片销量分红一至两成。
天王巨星每张唱片获得15-20元,享有本地以外唱片销量分红二至四成。
商量完具体的等级待遇红利分配方案之后,大家又开始商量关于经纪人的问题。
现在无论是香港还是台湾都还没有十分规范的经纪人公司。
很多都是皮包公司,没有正经的办公地点,就是看好了哪个新人或者明星之后一纸不规范的合同就将其经纪合约握在手中,然后就是到处推销自己手中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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