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着爸爸给妹妹挣托儿费,买糕干粉。
并且在父亲把妹妹接回家后,他还要充当保姆,照顾妹妹。
就这样,一直到了十六岁。
苏锦又像许多同龄人一样,离开城市,远赴乡野。
在穷乡僻壤一待就是六年啊。
直到1979年8月,他才好不容易回到京城,把户口重新落在了煤市街石头胡同1号院。
但找工作的事儿,无疑又成了大的难题。
又在家里足足等了多半年,街道才算给苏锦安排一个不怎么样的营生——到街口的清华池浴室去干修脚工。
许是因为对气味太敏感,又或是心理暗示太强烈了吧。
这个工作让苏锦相当不适,总觉得自己的手像是老有一种怪味。
但贫寒的家境让他没的选择,也没法选择。
他不能不强迫自己去给人家捧臭脚丫子。
以至于他最后落下了一个特殊毛病,没事就爱洗手。
而且吃任何东西都必须得用筷子,从不用手去碰触。
然而这还不算完,稍微安定点的生活刚刚过了两年。
老爷就像见不得他们家好似的,又一次把灾难降临了。
苏锦的父亲苏慎针竟然得了重度肾炎,不得不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
像这种病,那不但需要静养,而且用药昂贵,是极费钱的。
偏偏昆曲剧团可不是什么效益好的大单位。
再加上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因为庞大的医疗费用增长。
医院又已经取消了记账,看病需要职工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再找单位报销。
所以这就存在着能不能及时报销,能不能足额报销的问题。
不用啊,父亲这一病,妹妹还在读书,苏家的生活重担一下子全都倾斜在了苏锦一个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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