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阶段的韩枫来说,当务之急不是制造什么最强的傀儡,立马横扫江湖,无敌于天下,而是先得解决“有”和“没有”的问题。
离此地最近的适合制造傀儡的材料,他昨晚已经找王东君二人打听清楚了,就在三百里开外的铁岭上。
那里的穷山恶水间,生长着一片漆黑的铁木林,因为连当柴烧都嫌硬,平时也无人光顾。
比起修仙界那些天材地宝来,这种异树完全排不上号,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够沉、够硬,坚逾钢铁,但这对现在的韩枫来说,恰好就是最合适的材料。
毕竟占据着朱小六这具不怎么优秀的肉身,更高端的材料他眼下也处理不了,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若是换了本体,三百里纵剑须臾便至,但要用四条腿来赶路,未免就有些太缓慢了啊,好久没有这样的体验了啊……”
雨后泥泞的官道上,韩枫骑着一匹驽马,“嘚嘚”地前行着,居然很有几分怀念当年骑着小黑混迹在凡人中的缅怀感。
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穿越过来的季节,居然是在早春。
初晴的阳光落在身上,驱散了料峭的倒春寒,倒还有几分温暖。
当然,这也就是他铜皮功大成,现在又开始着手修炼铁骨功了,不说寒暑不侵,至少御寒能力比道旁裹着皮袄匆匆而走的行人强上太多,才有这样的闲适,不然估计也跟着一起瑟瑟发抖去了。
不过就在他享受着这难得的悠闲时光时,忽然耳朵一动,敏锐的灵觉听到从官道旁不远的一处村庄里,传来“嘤嘤”的哭声。
他扭头一看,果然看见一片白幡飘起,应该是有人家在办丧事。
“去看看。”他轻轻一拉缰绳,勒转马头就向哭声发出的方向漫步而去。
别误会,他可没有什么多管闲事的心思,万一人家是寿终正寝呢?
行侠仗义这种事,正因为少,才能成为江湖中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
他现在过去,纯粹就是想蹭顿饭吃。
没错,堂堂真仙,现在也要为一顿饭发愁了。
他的神魂灵光虽然是不死不灭的韩枫,但奈何现在寄宿的这具肉身还是凡夫俗子,要食人间烟火。
他前身虽是野狐禅,但野狐禅也是超凡之力,收入也远高过这方世界的普通人,行囊中倒是不缺金银。
但在这个时代,出了村庄城池就是大片野地,你有再多钱也买不来一只野鸡自己变成烤鸡,随身的干粮啃得他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
这会就打定主意要随点份子钱,蹭一顿丧席打打牙祭了。
然而,就在他策马走到村口时,却见到另外两条岔路口上,也各自走来一个风尘仆仆的人影。
从他左手边走来的,是一个和尚,身材高大,穿着一件由破布缝成的百衲衣,一手托着一个破烂钵盂,一手拄着一根棘杖,岁数看着倒是不大,但应该是风餐露宿惯了,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却让他皮肤粗糙,肤色黧黑,眉眼间满是风霜之色,活脱脱一副标准的苦行僧打扮。
他的视线又转到右边,这方来人的形象,却跟年轻的苦行僧截然相反,却是一个佩剑负琴的公子哥,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长得也是玉树临风,俊逸不凡,即使是在旅途中,一身锦袍也打理得一尘不染,若非身边没有服侍的书童和仆役,韩枫都要怀疑他是附近城池中出来踏青的权贵之后了。
但当两人走近之后,韩枫的面色却不由微微变了变。
因为在这个距离上,他的感知已经能发挥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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