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偷偷告诉你,其实那一天我过得并不很好,确切说还有点倒霉,作业弄丢了,又轮上我值日,和同桌吵了一架,下大雨还没带伞,但你站在我的面前,对我露出你那灿烂的笑脸,我一下子就觉得,这一定一定是我最好的一天!
我记得你那天穿的衣服,上身浅咖色的帽杉,开襟拉链里露出天蓝色细格衬衫的边角,下身水洗色直筒牛仔裤,一双腿笔直又修长。
老三,你看我多喜欢你,记得多仔细!
甚至我随时都能想起你的脸来.你的眉骨很高所以衬得眼睛深邃,总是一副的聪明样儿,右眼角下有一粒黛色的小痣,平时留意不到,笑得时候眼尾一扬,那粒小芝麻大的小东西就开始愉快的明显。唇是淡杏色,发怒的时候抿得死紧不说话,大笑的时候右唇角上扬的弧度稍稍大一点。哼哼,以为我的嘴已经够薄了,你的居然比我还要薄!许是你老是站在我前面的缘故,我最熟悉你背部的肩线,像一座坚毅不可动摇的起伏山丘,为我遮风挡雨……
老三,你看我有多爱你,记得多仔细!
我现在住的城市叫Edmonton,那群广东人称这个城市为“爱城”。老三,是个好名字对不对?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这里。因为这座城市很象我们共同出生成长的地方─南京。同样是省会城市,同样市中心有翠绿的树,同样有总统府一般白色肃穆的政府楼,同样我住的房间是402……这一切的“同样”一下子让我开始喜欢这个地方。即使房东告诉我这里的冬天只有零下三十多度,我坐在盛夏碧绿的树荫下也一点都不想抱怨。
老三,我真希望你能在这里,能坐在我的旁边,坐在这片碧色的光里像以前在坐在升州路的梧桐树错落的光影里一般,拉着我的手说上你一辈子都说不玩的笑话……
老三,我真傻,居然试图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找出一丝丝熟悉的痕迹。
老三,真希望你也能在这里。
晚安,老三。
From三少爷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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